(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8月29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此舉是為了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化調控政策,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要求,推動廣州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自《住房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23〕52號)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相關機構數據顯示,今年7月,廣州商品房合計供應54.69萬平方米,環比下降39%,同比下降40%;網簽成交75.83萬平方米,環比下降29.9%,同比下降15.9%。整體來看,今年1~7月,廣州商品房面積合計網簽成交679.93萬平方米,同比微跌2%;總成交規模2223.67億元,同比微漲3%。

7月底,北上廣深已相繼表態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其中,廣州的表態較為不一樣。廣州市住建局稱,將結合廣州實際,盡快推出有關政策措施,大力支持、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廣州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