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遺囑上需要包含什么內容

遺囑上需要包含的內容如下:

1.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2.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資料圖)

3.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4.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5.遺囑制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二、

遺囑繼承效力大于法定繼承嗎

遺囑繼承效力大于法定繼承,也就是說,對公民個人遺產的繼承,如果財產所有權人生前立有遺囑,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必須按遺囑繼承,而不能按法定繼承?!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俣龡l,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三、

遺囑如何公證

遺囑公證需要的手續如下:

1.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找法網提醒,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并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2)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3)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3.遺囑公證由遺囑人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處管轄。

4.審核通過的,出具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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